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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4-07-1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国家统计局第2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3月2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各地相应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狠抓统计督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聚焦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一体推进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三)狠抓督办推动

  省整改工作专班实行定期调度和督导督办工作机制,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双周一汇总、一月一报告”,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强化跟踪督办,采取发函提示、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地见效

  (一)着力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是认真组织专题学习。省、市、县三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二是开展统计专题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举办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设置了统计法相关课程。通过学习和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化对依法统计的认识,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着力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建立省级统计督察工作制度。制定《湖北省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二是抓好首轮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梳理2022年统计督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检查。三是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明确将“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作为统计督察重点内容。加强统计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沟通协作,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四是推进统计监督与巡视(察)监督贯通协调。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各市(州)建立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将统计造假问题纳入巡察内容。五是加强案件追责、曝光力度。印发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结合通报内容开展警示教育。

  (三)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强化平台数据审核,全面核实各专业统计数据。二是认真核查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组织对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三是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加强入退库管理,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

  (四)着力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矛盾问题,严格按照普查方案推进实施。二是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坚持即报即审、动态监控、全程管控,强化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和评估。三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加强对普查登记工作的实地督导和抽查检查。与市县两级协调联动,组织对各地普查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

  三、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持续巩固督察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系统治理,以高质量统计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进一步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把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压紧压实、落实到位。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

  (三)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效

  坚持以湖北统计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统计部门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预测预判预警,优化统计信息服务,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湖北省统计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9-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87824737;电子邮箱:fgc@hb.stat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