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紧扣“三环节”圆满完成2024年“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为充分发挥统计、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分两批次开展了统计、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一、统筹谋划、密切协作
自治区统计局高度重视“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将其列入年度统计执法计划统筹安排,并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密切联系,就检查地点、检查企业、检查项目充分进行沟通协商,两部门共同派出执法检查人员,对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所属6个旗(县、区)的共80家“四上”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问询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企业是否正常经营,是否依法设置原始凭证和电子统计台账,以及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
二、流程规范、严格执法
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认真填写检查文书、检查笔录、核对统计台账,做到检查过程全程留痕。统计执法检查组还对企业是否及时、真实、准确提供统计数据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询问笔录,准确完整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检查组坚持每天召开检查小结会,研究分析当天发现的问题,对次日检查工作进行安排。
三、加强宣传、夯实基础
检查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完成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后,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通过讲解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引导企业守底线、知敬畏,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此外,统计执法检查组还对当地统计局法治工作、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效完善了统计、市场监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数据的意识,有效提高了基层统计执法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为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tj.nmg.gov.cn/tjdt/gzdt/202410/t20241010_2586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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