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对《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延续了2015版的分类原则、方法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结构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并充分考虑与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性,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
具体内容见附件。
原文链接:http://tj.jiangsu.gov.cn/art/2020/2/25/art_3977_8983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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