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8年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1-19
——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高级统计师戴斌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1-10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95.22亿元,同比增长11.6%,增幅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活跃。1-10月,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1155.54亿元,同比增长14.3%,增幅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城镇市场2.9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0.0%。
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增速加快。1-10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餐饮收入1159.23亿元,同比增长9.7%,增幅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比1-9月提高0.5个百分点;商品零售额10435.99亿元,增长11.9%,增幅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比1-9月回落0.3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较快增长。一是基本生活类商品成为拉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动力。1-10月,全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9%,增幅同比提高7.0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1.2%,增幅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这2类商品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6个百分点。二是高品质商品较快增长。1-10月,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1.6%,增幅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9.8%,增幅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三是受油价上调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增速加快。1-10月,全省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4.8%,增幅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比1-9月提高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