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统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理论 > 正文

解读:2018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25

  ——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高级统计师戴斌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上半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63.94亿元,同比增长12.2%,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增速高于城镇。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农村地区交通、物流、通信等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上半年,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684.91亿元,增长16.4%,增幅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城镇市场零售额6179.03亿元,增长11.7%,增幅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增速比城镇市场高4.7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较快增长。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6191.21亿元,增长12.6%,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89.9%提高到90.2%;餐饮收入672.73亿元,增长8.1%,增幅同比回落0.8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增速加快。一是居民生活类商品稳步增长。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7.4%,增幅同比提高13.1个百分点;二是受油价上调等因素的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增速提升。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49.26亿元,增长13.0%,增幅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5.1%;三是汽车销售市场占比提高。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870.80亿元,增长11.0%,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2.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