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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部门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4-05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举办全区部门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内统培〔2023〕9号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各有关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工作,自治区统计局定于3月下旬举办全区部门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总结部门统计工作;

  (二)统计法律法规讲授;

  (三)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

  (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

  (五)部门数据共享制度讲解;

  (六)部门统计工作交流。

  二、参加人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各有关公司负责统计业务处室负责人1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2023年3月24日9:00—12:00,8:30报到。

  四、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荣氏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5号,高级人民法院西侧)。

  五、其他事项

  (一)请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将培训报名表(附件2)传真至0471-6933882。

  (二)联系人:

  田英辉  0471-6933882   15548799092

  

  附件:1.参训单位名单

        2.培训班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参训单位名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地震局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气象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邮政公司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档案局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总工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妇联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  

  自治区水利厅  

  呼和浩特铁路局

  自治区农牧厅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自治区商务厅

  中国石化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中航油内蒙古分公司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支行

  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

  呼和浩特海关

  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

  姓名

  处室

  职务

  联系电话









  

  相关链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tzgg/202303/t20230321_2277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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