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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3-11

  

  

  

  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自治区统计局共同牵头负责问题1个、配合负责问题1个,整改措施3项。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所涉问题均已按照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到位。

  一、提高站位,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

  (一)高位推动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要求,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加强思想引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统计改革,为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二)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我局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机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公示一项、核查一项、销号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

  二、狠抓落实,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一)扎实做好“两高”行业监测分析和预警。按月监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两高”行业的能耗(用电量)、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对“两高”行业能耗(用电量)占比和增速、单位增加值能耗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编撰16期广西节能监测手册供自治区党政领导、区直节能降碳调度部门参阅。积极参加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重点审议“两高”项目。 

  (二)大力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组织开展全区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纠偏,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格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对乡村统计实施规范化管理。创新实行村级通过手机APP报送原始数据和报表,实现即报即审。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尤其是针对农业、化肥、耕地等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控制、现代农业和产值核算业务等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农村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印制《广西农村统计工作手册》,下发到乡镇、村级统计业务人员使用。2021年,全区农药使用量6.42万吨,比2020年下降2.7%;化肥使用量(折纯)251.89万吨,同比仅增加1.6%。14个设区市中,有12个市的农药使用量呈下降趋势,11个市的化肥使用量呈下降趋势。

  三、常抓不懈,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

  (一)夯实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加强对乡镇统计员、村级统计协管员和网格员的管理考核,强化督导指导,确保“三员”真正用上用好。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三员”教育培训,确保熟悉农业统计报表,掌握数据报送流程,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部门沟通交流,拓宽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沟通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围绕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内容,及时准确做好统计监测分析预判预警,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统计监测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统计分析定性定量研究能力,为做好我区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统计支撑。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两高”项目管控不力问题

  问题二:广西节能降碳指标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碳排放强度要求下降17%,实际仅下降12%。“十三五”期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持续增加,能源消费占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从2015年的83.2%上升至2020年的89.7%。

  “十四五”期间,广西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仍然较强。2020年5月,在“十四五”重大耗能项目摸底调查中,自治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两高”项目96个,能耗增量为4489万吨标准煤/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后,广西将项目压减至48个,能耗增量约2389万吨标准煤/年。但督察发现,全区仍有63个在建或拟建新增能耗1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的项目未纳入最终上报清单,新增能耗1929万吨标准煤/年,其中43个已经在建,新增能耗达到1403万吨标准煤/年。2021年一季度全区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节能形势愈加严峻。

  一些高耗能行业产能持续扩张。2020年全区平板玻璃、十种有色金属、电解铝等产品产量分别为2015年的4.3倍、2.6倍和3.8倍。广西近年从全国18个省份置换水泥产能,12个在建项目水泥熟料产能达到1734万吨,是“十三五”增量的2.9倍。

  自治区有关部门虽然一再发文要求加强能耗调控,但严控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能源消费、超规格淘汰部分行业产能、新建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大多没有落实到位。能耗“双控”考核放松要求,问责弱化为通报批评,缓批限批未严格执行。

  差别电价政策执行不到位。国家早在2006年就对铁合金等行业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要求执行更高用电价格。但2012年以后广西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再未执行差别电价,对此有关部门相互推卸责任。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差别电价政策提出更高要求,但有关部门一转了之,未进行研究梳理,导致政策一再落空。2020年第四季度,在电力供应紧缺冬季错峰限电的情况下,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富余小水电名义,允许大批限制类铁合金企业参与专场电力交易。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十四五”碳排放和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整改进展:措施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7.已完成。按月监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两高”行业的能耗(用电量)、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数据,对“两高”行业能耗(用电量)占比和增速、单位增加值能耗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编撰广西能源专报。

  8.已完成。按照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暨加强能耗双控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参加3次厅际联席会,重点审议“两高”项目。

  二、其他问题

  问题三十三: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整改工作已完成。

  136.已完成。自治区统计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建立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磋商机制,将宾阳县等17个县(市、区)61个定点肥料销售门店的肥料销售信息调查月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工作情况、全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资料等信息进行共享,多渠道开展沟通交流,实现信息互通。

  137.已完成。自治区统计局2021年8月组织开展2021年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调研,要求全区开展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印发实施广西基层统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落实农村基层统计人员及责任;印发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规范乡村统计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源头数据规范;统一印制农村统计基层台账,保障基层数据来源有据;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针对农业、化肥、耕地等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控制进行业务培训。

  


原文链接:http://tjj.gxzf.gov.cn/zwgk/fdzdgknr/tzgg/t15946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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