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统计局 时间:2023-02-03
闽统办函〔2023〕1号
省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根据2023年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3年继续发布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和主要统计指标月度报告的解读: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度报告和工业经济效益月度报告及解读由工交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月度报告和房地产投资销售情况月度报告及解读由投资处负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报告及解读由贸外处负责。各专业的月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和解读,按《福建省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规范》并参照国家统计局外网发布的格式进行。同时,为了让社会公众准确使用统计数据,请各单位在起草月度报告时,也要参照国家统计局的发布格式,附上指标解释、口径说明等。
现将2023年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日程表时间要求,提前1.5个工作日的时间,通过OA提交主要统计指标的月度报告和相关解读文稿,以确保我局发布工作顺利进行。
原文链接:https://tjj.fujian.gov.cn/xxgkzl/gkml/ghjh/202301/t20230109_6088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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