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时间:2022-09-03
兵人普办发〔2020〕24号
各师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暨人口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兵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入户摸底是普查现场登记前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现场登记能否全面准确锁定普查对象。摸底工作做得全面、细致、扎实,现场登记工作就能顺利进行,登记质量就能得到保证。因此,各师市要高度重视摸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扛牢扛实工作责任,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摸底工作,确保普查摸底高质量开展。
二、严格执行方案,确保质量
各师市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摸底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原则,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摸底工作。把握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在摸底开始前做好企业微信注册等准备工作,按照逐户摸底的原则,对每个建筑物、住房单元、住户及人口进行摸排,认真绘制普查小区图,全面做好普查告知,准确编制户主姓名底册。要把数据质量意识贯彻到摸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把各环节质量关口。
三、强化工作调度,把握进度
各师市要根据统一的时间节点,按时做好摸底数据上报工作。摸底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紧盯平台数据,加强进度监测和数据审核,师市监测到团(镇、街道),团(镇、街道)监测到连队(社区、居委会),连队(社区、居委会)监测到小区,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解决。要安排专人负责摸底期间的问题解答,对方案中未明确的问题,逐级请示,确保执行方案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各师市要倒排工期,指导“两员”及时上报数据,防止数据丢失。
四、加强质量评估,严格验收
各师市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中关于摸底工作的要求,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即报即审,发现奇异问题,及时核实解决;摸底数据出来后,要加强摸底数据与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行政记录比对,有差异的数据要逐一核实确认。各级人普办要按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摸底阶段质量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验收不通过的要返工重做再验收,直到达到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兵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暨人口统计调查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6日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国人普办字〔20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普查工作安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将于10月11日全面展开。普查摸底是人口普查的关键环节,是正式登记前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摸底工作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着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普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两员”管理
各地要按照普查方案和国人普办字〔2020〕27号文件要求,严格管理制度,确保“两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10月9日前,要在普查管理系统完成各级管理员角色创建、“两员”信息导入、任务分配等工作。
二、做好电子化采集设备准备
各地要严格落实“两员”电子采集设备(PAD和普查员的个人手机),组织指导“两员”及时安装、试用数据采集软件,确保摸底数据采集全面有序展开。
三、规范开展摸底各项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深入开展实地走访与勘察,明确区域边界,认真绘制《普查小区图》,精心编制《户主姓名底册》。通过对普查小区内建筑物、住房单元、住户的逐一摸排,建立完备的普查登记名录,全面准确锁定各类普查对象,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突出抓好重点环节
各地要用好部门行政记录,准确把握现有人口、户籍人口、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等重点数据;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做好登记方式的管理,协助、指导住户进行自主填报;要严格把握空户界定,利用电表、水表、物业信息等资料多角度核实验证;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格做好数据保密。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普查机构在摸底期间要建立日报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问题解答机制,及时掌握摸底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要压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摸底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加强对普查工作人员、工作进度与数据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消除数据质量隐患,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tjj.xjbt.gov.cn/c/2020-10-16/74008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