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0-28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统办字〔2019〕21号
各处室、中心: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统计局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山东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关切,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强化舆情应对和引导,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围绕政策落实扩大公开
(一)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聚焦山东高质量发展目标,紧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等八大战略布局,及时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强化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发布解读工作,密切关注高质量发展指标数据,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提升数据发布解读的针对性、准确性、有效性。进一步推进统计数据发布库建设,跟进扩充统计数据发布库内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经济运行情况。通过组织专题采访、提供新闻稿件等方式,加强各专业领域统计数据解读,及时通报普查调查等重要工作成果。(责任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二)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及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公布随机抽查结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有关部门的要求,依法通过统计官方网站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有关信息,归集整理并向“信用山东”等平台推送。(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局)
(三)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两项事项信息公开管理。在统计官方网站显著位置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申报登录入口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链接,公布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所有申请人均可一键进入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山东统计信息网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数据准确及时传输。许可通过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山东统计信息网、省政务服务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推送,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公示。(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局)
(四)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和第七次人口普查信息公开。认真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结果的发布和解读,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普查成果的关切。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宣传报道,通过开设人口普查专题网页,利用统计政务微信、短信、举办统计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动画、宣传视频、公益广告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产品,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依法进行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责任处室:综合处、普查中心、人口处、资料管理中心)
(五)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动统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有关部门对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内容、格式等的要求,做到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责任处室:财务处)
(六)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山东省统计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按照《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要求,对统计系统行使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等上网信息要素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纳入权力运行系统。结合“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省级监管事项认领工作,梳理全省统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同步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要素,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上网运行。(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局)
二、围绕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一)做好统计发展改革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做好重要统计政策性文件、重点工作或规划计划的解读工作,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发言人及其他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解读政策、发布信息、介绍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准备、同步落实。综合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媒体方式,提高信息接受对象的获得感、认同感,赢得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责任处室:各处室、中心)
(二)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治责任,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完善发布内容和答疑释惑,不断提升数据发布和解读质量,引导公众正确运用统计数据客观评价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针对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发布、第七次人口普查启动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影响性大的热点问题,统筹统计系统专业力量,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进行立体式、全方位解读,实现舆论引导和信息传播的精准化。(责任处室: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处室)
(三)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统计标准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办事流程。通过官方网站“审批结果公示”下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栏目,即时发布、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包括部门名称、调查项目名称、批准文号、有效期等),通过“公共数据”中的“统计标准”栏目,及时公布国家和地方统计标准,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处室:设管处)
(四)做好统计与媒体宣传合作。依托统计数据资源和智库优势,发挥媒体的平台渠道优势,拓宽统计与媒体的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丰富且又接地气、有温度的经济社会发展信息,通过媒体访谈或发表署名文章,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和经济形势,及时解答社会疑惑。邀请媒体共同策划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要工作的宣传,用好媒体丰富的新闻资源和新颖的新闻视角,用数字讲好发展故事,全景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全面反映第四次经济普查成果,全方位宣传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三、围绕政民互动拓展公开
(一)精心组织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强对“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统筹谋划,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开放日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做好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大开放日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创新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创新开展网络直播、抖音传播等新方式,广泛动员各级统计力量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普及统计知识,宣传统计法规,传播统计文化,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政民、政企互动,扩大统计开放日影响力,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责任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二)及时做好统计新媒体平台意见回复。及时关注网民在山东统计政务微信、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留言,认真梳理留言内容,及时做出反馈回复,对涉及统计部门的意见建议要明确答复,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好相关的引导工作。(责任处室: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处室)
(三)强化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建设。加强在线咨询和公众互动栏目维护,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及时答复公众提问,提升回应实效。积极解疑释惑,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四、围绕平台建设优化公开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完成省政府网站二级域名规范切换工作,持续提升域名安全防护及监测处置能力。进一步做好网站向统一技术平台整合迁移后的系统升级和功能完善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不断提高省统计局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各类信息及“信息公开”专栏,提高发布时效。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
(二)加强统计新媒体平台建设。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把握新媒体优势和特点,进一步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内容生产。充分利用山东统计政务微信、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即时发送传播和互动功能,及时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数据解读。适应不同的传播平台特点,加大新媒体内容创作,深挖统计数据资源,采用文字、图表、图解、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内容形态,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推动统计新媒体平台多元化发布、多领域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资料管理中心及相关处室)
(三)推动统计大数据应用建设。落实“数字山东”建设要求,依托省政府政务云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基于多方汇聚的数据资源,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生产方式,实现政务大数据与统计数据互补运用和关联分析。积极开展统计大数据应用试点工作,探索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途径。推进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充实统计数据资源,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为深度分析挖掘统计数据提供支持。(责任处室:数管中心、设管处、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五、围绕组织保障强化公开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处室:办公室)
(三)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内容和样式。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责任处室:资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