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统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公开考(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统计局 时间:2023-11-05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四川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均简称《公告》)规定,现将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公告》有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和考(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11月5日(星期日)10: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省统计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402办公室。

  四、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报名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五)报考省统计局机关公务员职位的考生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报考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1份;

  (六)符合《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所留联系电话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省统计局人事处:028-87040383、028-87042705。

  附件:1.省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统计局

  2023年10月25日

  

  

  

  四川省统计局管理员02

  

  人事处

  


原文链接:http://tjj.sc.gov.cn/scstjj/c105843/2023/10/26/bdf11e7e6bb842e9bb5e1bcafb4719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