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10-1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4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视。
巡视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0471-3240032,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A946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xs5z_2@163.com。同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北门外侧靠西、1号办公楼入口东侧,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自治区统计局东办公区保安室西墙设置联系信箱。
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1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
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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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tzgg/202309/t20230926_238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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