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9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4-22
——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高级统计师戴斌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2019年一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6.56亿元,同比增长10.8%,增幅同比回落1.9个百分点,与上年全年持平。
从经营地看,城乡市场差距缩小。一季度,全省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3543.56亿元,同比增长10.8%,增幅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乡村市场零售额373.00亿元,增长11.2%,增幅同比回落8.5个百分点。城乡市场的差距为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缩小7.3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增速高于餐饮收入。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额3536.68亿元,同比增长11.0%,增幅同比回落2.0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79.88亿元,增长9.1%,增幅同比回落1.1个百分点。商品零售额增幅比餐饮收入高1.9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较快增长。一是与绿色消费相关的新产品增势良好。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手机同比分别增长215.5%、40.0%、30.1%、29.6%。二是居住类商品增速加快。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8.2%,增幅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1.8%,增幅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点;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5.2%,增幅同比回落3.1个百分点。三是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7.5%,增幅同比提高33.0个百分点;化妆品类商品增长28.9%,增幅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商品增长23.2%,增幅同比提高8.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