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7-30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发挥统计服务保障职能,推进内蒙古新型城镇化建设,自治区统计局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内蒙古新型城镇化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题目
《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四、课题经费
研究课题资助经费9万元
五、申请条件
课题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课题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六、成果要求
1.科学选取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指标,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框架模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要求,充分考虑指标的科学性、结构的合理性、数据的可获得性,兼顾内蒙古实际发展特征。
2.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采集、整理,并进行测算。根据具体的指标,收集整理至少近两年(2019、2020年)自治区本级、各盟市相关数据,确定计算公式,相关基础指标计算方法,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运用统计学、数学建模等相关专业知识对指标体系框架构建、指标权重设置。充分论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体现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确保指标体系符合内蒙古新型城镇化现状,指标权重合理。
4.分析自治区及各盟市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
5.提交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报告
七、时间安排
(一)各投标单位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申请,可从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nmg.gov.cn)下载并填写《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nmcdd@stats.gov.cn, 邮件命名为“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请书加盖公章)报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组织区内外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研究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下达研究课题中标通知书。
(三)课题分为两个阶段,课题负责人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第1-4项成果;2023年10月15日前提交第5项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召开一次成果验收会,课题负责人需汇报课题。
联系人:李清华 0471-6933313 田英辉 0471-6933882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人口普查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10
电子邮箱:nmcdd@stats.gov.cn
附件:内蒙古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申请书.doc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经济统计监测中心
2023年7月24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tzgg/202307/t20230724_2351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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