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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 时间:2022-12-13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统计局和有关部门认真评选、层层推荐、严格审核,评选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等49个单位为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黄振葵等100名同志为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至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受理电话:029-63919382  63917749  
    电子邮箱:snrkc@stats.gov.cn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6
    附件:1.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doc

            2.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doc

  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tjj.shaanxi.gov.cn/sy/tzgg/202212/t20221201_2267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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