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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福建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高级统计师戴斌解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1-7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94.87亿元,同比增长12.2%,增幅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乡村市场较快增长。1-7月,全省乡村市场零售额797.02亿元,同比增长15.8%,增幅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城镇市场零售额7197.85亿元,增长11.8%,增幅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占主导地位。1-7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7203.84亿元,同比增长12.6%,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同期89.8%提高到90.1%;餐饮收入794.03亿元,增长8.7%,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

  从商品类值看,部分商品增速加快。一是居民基本生活类商品稳步增长。受食品零售价格上涨的影响,1-7月,全省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7%,增幅同比提高11.4个百分点。二是保值及部分家居类商品较快增长。1-7月,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3.6%,增幅同比提高14.2个百分点;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0.7%,增幅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三是受油价上调等因素影响,石油类商品零售增速明显提升。1-7月,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10.68亿元,同比增长13.9%,增幅同比提高12.2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