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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22

  根据七台河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地方服务业调查企业、规下服务业样本企业和服务业个体样本填报情况,结合服务业样本企业和部分个体户实地走访和座谈情况,我们针对七台河市服务业调查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就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议报告如下。

  一、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业统计制度方面

  1.统计局的单位名录库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单位名录库不同步。主要体现在一是现有的单位名录库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单位名录库不仅数量上不一致,而且部分企业信息不一致也不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单位名录库不能剔除消亡企业和个体,单位名录库只记录有效的企业和个体。二是企业和个体在登记或变更信息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不共享,更新不及时,只能通过统计人员入户填写企业信息或去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时才会发现。三是统计局现有办法是通过社区统计助理收集整理各个委主任的走访信息,记录在台账,但是这个办法需要大量的人力,而且一部分企业和个体不配合,不能有效入户。

  2.个别行业在填报时,调查制度对相关指标缺乏针对性解释,填报差错率较大。如粮库企业和医疗企业,由于其会计记账的特殊性,在填报时有部分账务处理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在制度中对这类问题没有明确的指导和解释,造成填报口径不一致,影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遇到这类问题时,只能依靠审核人员凭经验进行解释。

  3.“错月”报表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催报有困难。一是服务业报表采取“错月”上报,与其他专业规定的报表时间不相符,并且需要填写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多数企业表示不适应,甚至有厌烦情绪。二是部分企业无会计人员或交由会计事务所记账,通常采取的是季度记账,不能按照“错月”报表的时间报送。个别企业是按年度结算,报表只能靠现金流水账估算数据。三是七台河市服务业企业规模偏小,税收多是按照季度结算、年度结算和定额税三种方式收取,“错月”报表无法按实际情况填报大多数企业的税收项数据。

  (二)样本企业和个体填报方面

  1.服务业企业和个体户情况复杂,部分企业和个体消亡速度较快,样本替换速度跟不上企业变化。根据现有的调查制度,样本一经确认就需要报送一年,期间样本企业如果出现停产、消亡等情况,统计数据无法报送也需要延续到第二年才能替换,影响整体数据填报的质量。

  2.入户难度大,数据填报准确性差。一是由于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地方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个体规模小,经营者随意性大,不懂统计法等情况,造成这类企业和个体入户难度大,在填报统计数据时不愿意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遇到这类情况时,一般采取市级直接入户进行现场解答和指导。但是这个办法费时费力,且只能在市区周边,位置较远的企业和个体仍需社区统计人员自己解决。二是第三产业跨行业多,基层统计人员有时无法区划贸易业和服务业,经常将两个专业弄混,企业在报表时不能明确划分出那些是贸易业,那些是服务业。三是企业报表人员不能定员、定岗。由于企业填报人员多为财务人员,经过多次培训后,企业统计填报人员能理解统计指标及其解释后,又将会出现人员调动的现象,对统计数据的填报存在一定的影响。

  3.规下服务业样本抽样存在问题。一是七台河规模以下服务业样本共65家,有效样本33家,有效样本率为50.8%,远远低于95%的要求。二是抽选样本位置不合理,在33家有效样本中,桃山区占18家,勃利县仅占3家,造成大量工作压在桃山区统计局,也给社区统计工作增加了非常大的压力。

 

  (三)社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方面

  1.社区统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是部分社区统计人员慵懒散,对统计知识掌握不多,还不认真走访入户,数据靠推算,造成数据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甚至少部分社区统计人员嫌麻烦,虚报企业真实情况。二是社区统计人员多为兼职,在多项工作发生冲突时,放弃的首先是统计工作。

  2.社区服务业统计台账不健全。七台河市只有桃山区各个社区建有服务业统计台账,其他县区服务业统计台账不健全,部分社区甚至没有建立统计台账。

  3.未建立对社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常态化的检查和巡视制度。由于社区统计人员不归统计局管理,市局只能对社区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而不能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更没有常态化的检查和巡视。

  二、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改进建议

  (一)调整完善现有服务业统计制度。一是调整报表时间,采取按季度报送,取消“错月”报送。二是明确指标解释,对调查问卷中涉及的跨行业指标相关概念也需在指标解释中体现。三是按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服务业制度。地方服务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按照规模以上企业制度进行填报,大多数数据无法填报。四是调整样本的替换制度,确保样本的数据质量。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完善单位名录库。一是需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实现企业和个体信息共享,完善单位名录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与县区及各社区的沟通,实现统计调查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三是要与多部门联合对企业进行数据核查,不能单纯依靠一套表程序进行审核。

  (三)加强服务业统计数据评估工作。一是对网上直报服务业企业实行“线上线下”双向数据审核。对网络直报服务业企业以财务账实际情况填报,对有异议的数据反馈到县区,县区对企业存在异议的数据及问题进行实地核实,记录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上报市局,市局根据问题的原因判断数据是否合理。二是对非网上直报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个体,需建立市局、县区局、社区三级统计数据评估机制。社区统计人员携带报表到企业或者个体进行入户填报,对填报数据现场评估;县区局对社区上报数据进行二次评估,确保数据的合理性;市局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根据行业进行分析,整理后上报省局。三是市局要定期抽查、县区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业企业走访和检查社区服务业基础台账,严格对数据源头进行把关。四是市、县区统计局应定期对服务业企业统计填报人员和社区服务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培训学习,提升统计填报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服务业统计制度建设和统计指导。一是在社区建立台账,按季度报送县区统计局,县区局核查后上报市局进行审核,数据通过后及时归档。服务业个体行业相对服务业企业行业较全,应将服务业个体统计数据纳入到服务业报表中,这样能更好体现服务业行业数据更加完整。二是加强社区统计填报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对所上报的统计数据要有责任心,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户要有责任感,对统计数据的保密要有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统计法的宣传和服务力度。在调查中经常会遇到被调查企业或个体负责人对统计法不了解,出现拒报、瞒报,甚至暴力抗报的情况,可见部分企业或个体业者对统计法的重视和配合程度还不够。一是需加大对统计法的宣传。二是建立企业直报奖励机制,调动企业直报的积极性。三是以文件或法规的形式明确报表责任及连带责任,提高被调查企业或个体填报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对拒报、瞒报行为加以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