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青统字【2022】30号
各市、州统计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我国将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对于摸清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全省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特征和高质量发展内涵,强化大局观念、树牢责任意识、坚持目标导向、秉承创新思维,尽早做好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筹备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按照“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原则,现将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职责、筹备领导小组办
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相应做好机构、人员、经费预算、物资保障、重点问题研究等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工作组职责
3.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
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筹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尚玉龙
副组长:康玲易丰 高平
成 员: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和资源环境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普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处、经济调查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附件2
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及各工作组职责
一、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高平同志兼任。
主 任:高平
副主任:杜文虹 刘云山金飞跃 车延琴周涛李莉李月峰
成 员: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和资源环境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普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处、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负责人。
(二)内设各工作组组成人员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方案设计与试点组、投入产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宣传组,分别由普查中心、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数据管理处、综合统计处牵头,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杜文虹(普查中心主任)
副组长及成员: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核算处、普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方案设计与试点组
组 长:车延琴(政策法规处处长)
副组长及成员: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和资源环境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农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普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投入产出调查组
组 长:李莉(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
副组长及成员:国民经济核算处、政策法规处、工业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农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普查中心、统计数据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数据处理组
组 长:李月峰(统计数据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及成员:统计数据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和资源环境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社会和贸易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农牧业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普查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宣传组
组 长:周涛(综合统计处处长)
副组长及成员:综合统计处、普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数据管理处、办公室、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
二、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各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起草普查工作计划、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协调组建青海省普查机构,将五经普组织情况纳入统计督察内容,落实经费预算、采购普查物资、提供后勤保障,督促检查普查工作进度,协助做好方案制定及试点工作等。
方案设计与试点组: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方案,结合青海实际,负责制定青海省普查方案(含试点方案、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及实施细则、普查用分类标准和填报目录,明确普查数据指标密级和保密要求,组织实施普查试点等。
投入产出调查组:在国家统计局普查方案总体框架下,结合青海省实际,组织选取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台账等。
数据处理组: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及实施细则,制定青海省全流程普查数据安全管理细则,研发、部署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清查、数据采集处理、资料开发等普查试点及正式普查用软件,搭建国家级试点和正式普查相关数据处理环境等。
宣传组:负责研究制定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谋划制作普查形象视觉识别设计手册、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各类宣传产品,开展普查宣传。
附件3
青海省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切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
紧扣青海“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聚焦服务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结借鉴青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验,统筹安排,注重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与普查结果衔接对比工作。一是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上半年,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择时召集司法、民宗、农业农村、电力、水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拓展数据信息来源渠道,建立数据共享长效机制,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及时更新,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市场主体最新发展变化,为提高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底册编制效率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制定业务方案。充分利用部门共享信息加强比对分析,结合青海实际,制定青海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业务方案。三是开展试点工作。4—5月,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组织部分市州(区县)统计部门,开展主营业务结构化和行业智能编码专项试点工作,为开展五经普提供青海经验。四是加强督促指导。省统计局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5月底前,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完成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单位临时代码更新工作。各级基本单位名录库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名录库数据的评估分析,努力提升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服务水平和影响力。(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二、把牢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入库关
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审核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做好年报工作。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加强年报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二是把牢审核入退库关。严格按照审核工作要求,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及时入库,不符合条件企业及时退库。三是开展实地核查。认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实地核查,确保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组织开展法产关系专项调研
为准确反映地区、行业发展状况,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法产关系专项调研。一是7—8月,就青海省富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法产关系,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厘清法人产业关联关系。二是8—9月,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沟通协调,就乡村(社区)卫生院法产关系,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摸清从属关系,准确认定普查对象。(方案设计与试点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和申请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业务标准、信息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编制相关文件要求,7—9月,做好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和申请工作,保证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工作正常开展。一是编制“两员”经费。总结经验,结合各地普查对象总量和状况,及早科学测算所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以及相应的工作量,编制“两员”经费。二是编制业务经费。结合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处理相关费用、地理信息开发利用、筹划搭建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专网专栏等业务合理编制所需经费。三是指导各地区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各级统计部门也应及早编制五经普经费预算,确保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综合协调组牵头,投入产出调查组、数据处理组配合)
五、统一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7—12月,组织选取青海省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建立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库。召开青海省投入产出调查台账培训会,部署投入产出调查台账相关工作。(投入产出调查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六、研究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12月,总结和借鉴历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工作氛围。(宣传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七、将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情况纳入统计督察工作
谋划启动青海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监督工作,结合常规督察工作安排,督察地区是否有效组织领导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开展,及时研究部署普查工作,落实普查经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执法监督局、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八、研究起草《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代拟稿)
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研究起草《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代拟稿,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普查内容及组织实施要求,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报请青海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做好组建青海省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准备工作。(综合协调组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原文链接:http://tjj.qinghai.gov.cn/tjWork/notice/202205/t20220506_78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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