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2017年,省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和完成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2018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省统计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责任制。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2017年,省统计局印发了《辽宁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工作监督考核。省统计局通过门户网站辽宁统计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统计工作、数据解读、统计知识和服务、统计标准等,及时公开统计信息,更新和维护统计工作动态,(好像重复)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14条,数量为2016年的5倍。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在辽宁统计信息网设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重点公开行业政策与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统计数据发布。围绕统计部门重点公开工作要求,年初制定2017年全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明确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布时间及按月度发布统计信息、按季度发布新闻通稿的宣传办法。同时,增加发布反映经济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等指标数据,增加已发布指标的细项数据和结构数据,更加全面反映新常态下我省经济运行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在《辽宁日报》全文刊发《2016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按季度向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加强对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按季度参加省政府宣传工作通报会议,解读我省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运行趋势。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府会议”“双公示”“权力公开”“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标准”等专栏,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权责清单等内容予以公开。
(一)机关基本情况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机构职能”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介绍等情况,方便公众查询。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权力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我局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及时公开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公开办理内容、范围、程序、时限等各项内容。
(三)决策信息公开。
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会议”栏目,主动公开我局各项重大会议相关情况,对有关决策信息和重点工作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统计工作开展现状和发展方向。
(四)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公开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对《辽宁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在正式定稿前进行广泛意见收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结果,)以便更好地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通过“统计制度标准”栏目,公开统计制度、标准和指标解释,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参与统计。
(五)统计结果公开。
通过“统计公报”栏目,定期发布年度统计公报,按全国统一的各项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公布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和农业普查公报,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通过“统计年鉴”栏目,公布历年辽宁统计年鉴,成为社会公众方便、直接、及时获取历年统计数据的重要途径。通过“省情资讯”、“市情资讯”栏目,及时发布全省及分市主要统计数据,并进行详细解读,全面及时反映新常态下我省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
(六)信息公开场所建设。
优化政务信息查询场所,方便公众查阅。省统计局将局资料中心从政府机关大院迁至院外,为群众现场查阅资料和咨询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取得较好的服务效果。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在辽宁统计信息网(“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公布《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申请表》《辽宁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开设“依申请公开”专栏(删除),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邮箱地址及办事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省统计局全年收到各类信息咨询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94件,确保对每一项信息规范登记、即时批办、及时回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切实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开展民生民意调查。
综合利用多种调查手段,完成各项民意调查,快速反映群众在小康工作、群众安全感、社会心态等方面的满意度、获得感,提高统计为民服务水平。利用电话调查的特点和优势,围绕“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的精神要求,把握当前辽宁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开展经济信心、政治生态、小康建设、网购习惯等方面专项民意调查,为省委省政府了解民意提供服务。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人民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及时发声。在《辽宁日报》全文刊发《2016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媒体刊发的《发力实体经济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引起强烈反响》《以实际行动推进改革发展重塑国企辉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引起强烈反响》等多篇文章中我局提供了相关内容。按季度向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新华社、《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多次登载和播发我省经济运行情况。
(三)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
在5月15日政务公开日期间,局分管领导和统计执法处处长,参加省政务服务中心“5.15政务公开日”和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专门制作和展览了专题宣传海报,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
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一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方面,一把手总体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7名局内干部分别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局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
近年来,省统计局已经建立了《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2017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分别制定了《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辽宁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规范依据。
(三)强化业务培训。
省局坚持每年召开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信息报送人员业务培训班。2017年共召开两次业务培训,特别邀请到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专家到会授课,全省统计系统近百人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zwgkzdgz/gkbg/B4483DF258384933BEA3A37AE70A3A7B/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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