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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辽宁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大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力度,推动统计重点领域全面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提升。

  (一)持续加大统计数据发布与解读力度。

  强化数据发布解读规范。制定《2021年全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明确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布时间及按月度发布统计信息,按季度发布新闻通稿。

  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工作信息。充分发挥统计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作用,全年通过官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余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并发布统计公报。

  多渠道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加强与省主要媒体沟通合作。在辽宁日报全文发布《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向省内主流媒体按季度发布新闻通稿。向经济日报辽宁专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辽宁日报等媒体提供十八大以来辽宁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和图表,在建党百年之际宣传辽宁声音。

  紧盯统计开放日、5·15政务公开日等重要节点做好宣传活动。在官方网站制作专题栏目,运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展示建国以来辽宁统计史和经济社会发展史,展现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方面的工作成绩。同时在线下开展悬挂横幅、标语、展板,发送短信、发放学习材料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统计工作社会知晓度。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详细介绍统计标准和调查制度。通过统计局官网公布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对常用统计指标进行解读,便于公众理解运用。

  及时公开财务年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在省统计局官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工作总体情况。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在网站首页设置意见征集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工作措施、方案等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不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进一步强化公开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辽宁省统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官网集中全文公开。

  全面梳理省统计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清理全省统计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政务服务事项达到省、市、县三级十四统一。

  畅通统计咨询服务渠道。通过“局长信箱”、“回音壁”、“12345”等渠道,共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2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数据发布和解读形式仍然比较单一;二是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不够,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公开政策和内容把握不到位;三是信息发布途径相对单一,新媒体利用率还比较低。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大力推进统计数据公开透明,增加发布内容,丰富发布形式,充分展现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

  (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持续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提升信息公开效果。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zwgkzdgz/gkbg/202204131606232118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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