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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桂统职考字〔2022〕5号

   

  各市统计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2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均定为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为: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和考试信息查询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需要初、中级考试教材的考生,请自行购买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3年1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报名、资格核查、打证办证期间,考生可登陆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tjj.gxzf.gov.cn/)或关注“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查询有关信息。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其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报名须知事项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考试规定要求,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二)资格核验。

  考试组织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要在8月14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市统计局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对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6.报考条件中要求具备的其它材料。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承诺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5.缴费。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经核查为“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缴费环节。

  (二)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22年8月11日下午18: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13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广西统计考办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网上缴纳考试费。

  缴费时间范围:2022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8日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精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桂统字〔2019〕25号)规定:考务费:初级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中级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

  (2)缴费方式。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设现场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仅支持支付宝)。

  需要考试缴费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后20个工作日联系广西统计考办领取电子发票。

  4.考后核查。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考试要求,广西统计考办会加强日常监管,考试结束后对拟合格考生进行网上公示及报名资格条件复核,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具体核查时间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点。请考生务必及时打印个人准考证,准确掌握个人考试地点。

  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网上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的准考证,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将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

  七、组织领导

  2022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广西人事考试院承担部分考务工作。各市、县(区)统计局负责当地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各级统计局负责。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有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顺利报考。

  八、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疫情防控

  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统计信息网、“广西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846196(广西统计考办)

   

  附件:

  1.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广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

  从事统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参加工作满      年,其中从事统计相关工作满      年。

  经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全区各市统计考务办公室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市

  办公电话

  联系地址

  南宁市统计局

  0771-5539335,5532756

  南宁市嘉宾路1号

  柳州市统计局

  0772-2825241

  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2楼

  桂林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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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主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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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9-2024836

  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2号

  防城港市统计局

  0770-2822555

  防城港市港口区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1703办公室

  钦州市统计局

  0777-2824439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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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5-456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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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1-796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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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2-427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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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4-5123450

  贺州市八步区星光路48号

  玉林市统计局

  0775-2825472

  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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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6-28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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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78-2081801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

  自治区统计局

  0771-5846196

  南宁市建宁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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