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外经处解读】1—10月份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 时间:2024-11-26
1—10月份,全市深入实施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额较快增长,新型、绿色商品增势明显,部分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额较快增长。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化妆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26.9%、27.3%。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带动下,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9.7%。
智能产品和绿色商品增势明显。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同比增长2.9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增长49.7%,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1.3%,明显好于全市零售业平均水平。
部分实体经济稳步增长。1—10月份,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折扣店、购物中心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6.5%、8.3%。
注释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原文链接:https://stats.tj.gov.cn/sy_51953/jjxx/202411/t20241120_6784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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