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向儋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海南省统计局于7月31日向儋州市反馈了2024年省级统计督察意见。海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组长、海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平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明主持会议。海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及儋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5月17日至5月30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海南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儋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2021年以来,儋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统计保障。
督察发现,儋州市统计工作仍存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学习计划执行不严;少数单位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和统计法定职责有待加强;部分乡镇基层级统计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个别被检查单位数据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和不足。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儋州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指出,儋州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强化基层统计工作保障;认真抓好督察移交问题线索核查等意见建议。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海南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明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表示儋州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以本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数据质量监管,持续深化统计督察成果运用,扎实推动儋州统计工作再迈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stats.hainan.gov.cn/tjj/ywdt/zwdt/202408/t20240806_3710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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