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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河北建设工作要求,推动全省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起来,始终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成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制定《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先后6次集中学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举办10期时代统计大讲堂,同时积极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更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深化组织推动,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好抓牢。省统计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纳入统计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整体工作规划。《河北省统计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将依法统计作为共性目标,在考核各单位时,因依法统计出现工作问题的,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深入实施《“十四五”时期河北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将以法治监督为保障列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将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列为重要目标,将健全统计法治监督体系列为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贯通,逐步实现统计监督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深化责任落实,有力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3年,组织召开17次党组会议、12次局常务会,专题研究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统计执法监督等统计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全省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省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统计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责任,对专项治理行动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特别是全程组织推动约谈整改、国家专项统计督察整改等重点难点问题,有力确保了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履职担当,高质量完成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统计部门职责。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有效发挥“双网站+双平台”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省统计局官网,开通端口对接省政务服务网站,省统计局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100%应办尽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开放接口数据,及时满足服务对象数据需求。依托微信公众号,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端口对接“冀时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掌上办”。依托“河北12345部门端”,群众难事随时办,打通统计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做好信用评价及信息共享公示。落实进一步提升全省信用状况的行动方案,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认真核实、归集、公示统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省统计局官网设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专栏,加强与省信用平台沟通和联系,及时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三是营造网络和数据安全环境。制发《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统计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为企业提供安全放心的统计网络环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扎实落实“简政便民”行动,对2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事项均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政审批实现电子签章,《涉外调查许可证》电子证照做到应归尽归。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助力企业使用移动客户端进行数据填报,实现报送统计数据“掌上办”,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程序要求,在河北省统计局网站上予以公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要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三是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认真落实《河北省统计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发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台账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全年共对201件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审核。对公职律师进行重点培养,先后到省统计局工业处、投资处等重要处室轮岗培训后,到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工作,使公职律师在熟悉统计业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三)有力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转交违法线索查处了6市16县(市、区)统计违法案件,已对113名责任人提出了处分处理建议,移交省纪委监委。对掌握的违法线索,省统计局每个月对4个县(市、区)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推动“双随机”抽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对2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发挥督察效能。全力配合做好国家专项统计督察,按国家反馈意见高质量做好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授权,对邢台和邯郸2市及省科技厅、省住建厅和省自然资源厅3部门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三是推进贯通协同。聚焦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协作配合,分别与省纪委监委和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建立省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省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统筹省统计局和省纪委监委力量,全面核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与省委巡视办共同出台《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把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安排30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委第三、四轮巡视、5人参加省纪委监委统计造假问题专项纠治调研督导。四是保持警钟长鸣。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国家统计局印发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并将案件通报印发各地,同时通报了我省3市6县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约谈了相关市政府及部门,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和强力震慑。

  

  (四)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结合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强化教育培训 促进能力提升年”“进百县、访千企、送服务”等系列活动,同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统计法治宣传取得积极成效,统计工作的法治根基更加坚实稳固。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撰写《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署名文章,在《河北日报》刊发,率先参加了第15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宣传方式不断拓展,着力打造党建、执法、专业统计等多种形式普法场景,紧盯统计开放日、五经普综合试点启动日及“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数据上报、业务培训、调研督导等时机开展日常教育。宣传载体和渠道日益丰富,探索各地创建统计法治公园、统计普法长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统计微讯”等新媒体和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宣传受众面,持续提升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五)扎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聚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开展服务效能提升活动。扎实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主动选送统计知识下县区,省统计局负责同志带队赴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市和雄安新区开展培训。创新开展“进百县、访千企、送服务”主题调研实践活动,送政策解读、送知识培训、送部门指导、送业务帮扶,做到了“五个讲清楚”。同时,开展“云培训”“线上课”,录制“短视频”“微课堂”,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正确填报数据,有效提升服务效能,有力夯实源头数据基础。二是聚焦履行统计职能,打造文明办事窗口。严格执行统计标准,规范数据质量管理流程,严控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着力为企业减负增效。推行网上办理、限时办结,实现办理工作“零差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省直部门和市级统计调查制度审批,共完成统计调查制度审批16项。高质量做好统计高级职称评审,加强企业入库入统服务和业务指导,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优化便民为民惠民举措。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定期召开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提升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的及时性、针对性、通俗性。抓好“互联网+服务”工作,优化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功能,及时回复网民留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开放统计资料馆,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和咨询服务。在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互动交流栏目,接受网民监督和咨询,针对网民留言和依申请公开,组织专人专管,做到积极受理,及时处置、及时答复。全年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4次,门户网站发布解读信息110条,办理网民留言543件,河北统计微讯发布信息421篇,用户突破12万人,同比增长3.8倍。

  

  三、强化部署落实,奋力开启河北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引导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常治长效。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对2个设区市和2个省政府部门,常态化开展省级统计督察;每月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依法做好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不断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期限,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推进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归集统计信用信息,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不同信用状况的统计调查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五是进一步提升普法成效。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要点,突出抓好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工作相关党内法规的宣传。六是进一步推动贯通协同。积极与组织等部门沟通衔接,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全方位严管体系。

  

  


原文链接:http://tjj.hebei.gov.cn/hbstjj/xw/tjxw/wjtg/101703556532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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