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编者按:12月30日,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东在山西日报发表《弘扬法治精神 奋力开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署名文章,深入阐述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在实践中对统计法治建设的本质规律进行理论探索,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走深走实。全省统计系统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统计法治建设;要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保持防惩造假高压态势;要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统计法治监督体系;要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实现山西统计法治工作新突破,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现将全文刊发如下:
法治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宝。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在实践中对统计法治建设的本质规律进行理论探索,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走深走实。全省统计系统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统计法治建设;要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保持防惩造假高压态势;要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统计法治监督体系;要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实现山西统计法治工作新突破,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统计法治建设
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突出的政治属性。全省统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全省统计系统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各级统计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同时,要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将统计法治建设融入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牢牢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保持防惩造假高压态势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违反统计法,干扰误导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更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虚增人民群众幸福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和主题教育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活动,省委也将统计工作专项检查纳入十二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全省统计系统要始终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统计部门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做好同级部门的横向监督,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制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在执法检查中,要认真查办获取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线索,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全面及时规范做好线索受理查处工作。统筹各级统计执法检查力量,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各司其职、同频共振”的合力。要加强典型案件分析研究,掌握统计违法新情况、新趋势和新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增强统计监督力量,注重“以老带新”“以干代训”,通过实战检验,全面锤炼统计法治队伍。要着力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掌握执法技能、展现优良作风的新型统计执法监督队伍,保障统计监督职能的履行。通过系列措施,持续保持打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构建统计法治监督体系
统计监督的核心是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以法治思维和方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省统计系统要全面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配合等方面实现精准对接,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追究机制,依纪依法处理统计造假问题。营造不敢假的氛围,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查实必惩,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扎牢不能假的笼子,完善统计监督体系,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增强不想假的自觉,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成果。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要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今年以来,山西省统计局印发《山西省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等系列文件,结合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需要,完善统计相关文件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的统计法制体系,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全省统计系统要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为引领,规范和保障新时代、新阶段我省统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统计生态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既是推进全面依法统计的重要抓手,也是持续深化依法治统的关键举措。全省统计系统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相结合,重点抓好《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讲,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为抓手,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生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深入推进统计法在机关和党校的学习普及,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树立红线底线意识。
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深入普法相统一,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活动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典型案例教育等制度,突出重点,落实好各项普法宣传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创建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制作贴近群众生活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线上法律知识竞赛。充分利用好“两微一抖”,灵活运用新媒体,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提高普法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传递统计的正能量。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今年是《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全省统计系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开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
(作者:山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东)
原文链接:http://tjj.shanxi.gov.cn/tjgz/tjxw/202401/t20240111_9481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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