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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分岗位年平均工资情况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5-20

    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380元,比上年增长11.0%。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45125元,增长10.0%;专业技术人员96703元,增长16.3%;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3755元,增长9.5%;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54945元,增长11.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5148元,增长8.8%。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12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0%。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64,比上年缩小0.03。

  

    分四大区域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区域均为东部,平均工资分别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68503元、专业技术人员109651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1556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0447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7202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区域均为中部,分别为104652元、72660元、50708元、44959元和50466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在四大区域内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1.61、1.51、1.41、1.34以及1.13。

  

  表1 2018年分地区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全部就

  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

  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

  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

  有关人员

  合 计

  68380

  145125

  96703

  63755

  54945

  55148

  东 部

  74754

  168503

  109651

  71556

  60447

  57202

  中 部

  56605

  104652

  72660

  50708

  44959

  50466

  西 部

  62227

  121718

  84099

  55169

  48269

  54241

  东 北

  61801

  116748

  73683

  57039

  52813

  54024

  

    分行业门类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均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297189元、167915元、99850元和86603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为91663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均为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分别为91708元、56237元、42955元和40014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平均工资为37758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在各行业门类中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3.24、2.99、2.32、2.29以及2.29。

  

  表2 2018年分行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全部就

  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

  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68380

  145125

  96703

  63755

  54945

  55148

  采矿业

  76556

  147377

  97228

  82671

  53978

  69789

  制造业

  64643

  135643

  93779

  67192

  65202

  5392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404

  178098

  119791

  76634

  73594

  91663

  建筑业

  56743

  105936

  68760

  48389

  47197

  51901

  批发和零售业

  71595

  146750

  93076

  66207

  51991

  5118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852

  157088

  123794

  69360

  78022

  71319

  住宿和餐饮业

  45305

  91708

  56237

  42955

  38847

  400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1962

  297189

  167915

  99850

  86603

  72231

  房地产业

  70428

  151098

  90881

  59814

  45206

  471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6196

  236783

  130274

  70002

  51147

  5238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2040

  237704

  131522

  80704

  65229

  663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2198

  125610

  86656

  52653

  37758

  4818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6727

  102699

  64274

  51411

  38693

  43306

  教育

  76207

  142513

  79955

  65099

  63724

  482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76454

  126480

  79572

  53631

  49218

  5163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2624

  169071

  140727

  78284

  47225

  53439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企业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292481元、149516元、108175元和78520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为70629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企业类型均为集体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88394元、59327元、44086元和39187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企业,平均工资为44104元。五类岗位在各企业类型中最高与最低平均工资之比分别为3.31、2.52、2.45、2.00和1.60。

  

  表3 2018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全部就

  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

  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68380

  145125

  96703

  63755

  54945

  55148

  国 有

  82364

  164841

  105971

  73248

  64002

  70629

  集 体

  48053

  88394

  59327

  44086

  39187

  44223

  股份合作

  54978

  97863

  67360

  48774

  43324

  48796

  联 营

  59677

  132293

  81348

  52424

  50055

  44104

  有限责任公司

  71633

  150892

  101039

  64104

  57064

  58356

  股份有限公司

  81413

  185016

  110540

  74425

  63716

  64406

  私 营

  54554

  100978

  71392

  50097

  43652

  47743

  其他内资

  66781

  114831

  75214

  57182

  44534

  51881

  港澳台商投资

  80847

  214303

  141585

  87652

  64357

  57241

  外商投资

  97083

  292481

  149516

  108175

  78520

  65541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下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企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约100.7万家企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岗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