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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6%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1-19

    2018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534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2479亿元,增长3.7%。

  

    2018年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9834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7177亿元,增长6.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601亿元,同比增长8.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934亿元,增长9.7%。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65318亿元,同比增长9.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4516亿元,增长10.3%。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餐饮收入4006亿元,同比增长8.8%;商品零售31528亿元,增长8.5%。1-10月份,餐饮收入33769亿元,同比增长9.6%;商品零售276064亿元,增长9.1%。

  

    在商品零售中,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630亿元,同比增长3.6%。1-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09637亿元,同比增长6.6%。

  

    2018年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539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141亿元,增长26.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6.1%、22.5%和27.2%。

  

  2018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5534

  8.6

  309834

  9.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2479

  3.7

  117177

  6.6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54141

  26.7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0601

  8.4

  265318

  9.0

   乡村

  4934

  9.7

  44516

  10.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006

  8.8

  33769

  9.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48

  5.0

  7540

  6.8

   商品零售

  31528

  8.5

  276064

  9.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1630

  3.6

  109637

  6.6

        粮油、食品类

  1189

  7.7

  11176

  10.0

        饮料类

  176

  7.9

  1687

  9.1

        烟酒类

  318

  1.2

  3170

  7.8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16

  4.7

  10794

  8.4

        化妆品类

  218

  6.4

  2094

  11.4

        金银珠宝类

  223

  4.7

  2264

  8.3

        日用品类

  448

  10.2

  4309

  13.0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11

  4.8

  7020

  7.8

        中西药品类

  480

  11.5

  4555

  9.3

        文化办公用品类

  266

  -3.3

  2534

  4.6

        家具类

  213

  9.5

  1820

  10.1

        通讯器材类

  334

  7.1

  3467

  10.4

        石油及制品类

  1795

  17.1

  16185

  14.6

        汽车类

  3254

  -6.4

  31323

  -0.6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237

  8.5

  2004

  7.9

  注: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7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8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7年

  10月

  0.81

  11月

  0.75

  12月

  0.70

  2018年

  1月

  0.69

  2月

  0.67

  3月

  0.81

  4月

  0.78

  5月

  0.41

  6月

  0.79

  7月

  0.80

  8月

  0.64

  9月

  0.56

  10月

  0.64

  

    5.上年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