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消费支出继续恢复 ——2021年本市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2021年,上海坚决贯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快速控制散发疫情,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平稳运行态势,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恢复,民生保障措施有力推进,全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消费支出继续恢复。
一、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绝对水平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027元,比上年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6.0%,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5%。本市居民收入绝对水平继续领跑全国,位居首位。
(二)城镇居民收入突破八万元,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分城乡看,2021年,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9元,比上年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5.8%,两年平均实际增长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21元,比上年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7.7%,两年平均实际增长6.2%。
上海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对农业绿色生产、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等发放各类补贴,重点做好农村生活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19进一步缩小为2.14。
二、收入结构及增长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835元,比上年增长8.9%[1],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6.3%。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二是继续推进各项稳就业、促发展政策;三是最低工资标准等上调;四是上年疫情期间,部分企业出现停工停薪、减薪降酬、失业待岗等现象,基数水平较低。
(二)经营净收入仍待恢复。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063元,比上年增长0.5%,基本持平。上海绝大多数行业经营活动有序恢复,农村地区农家乐、小餐馆、农副产品种植养殖销售等生产经营也快速恢复,但城镇地区少部分服务性行业仍受到疫情影响。本市居民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小,对可支配收入增长影响相对有限。
(三)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209元,比上年增长3.1%,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0.8%。财产净收入主要受居民出租房屋收入、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影响,上海房屋租赁市场相对稳定,居民财产净收入变动不大。
(四)转移净收入增幅最高。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6920元,比上年增长9.5%,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长9.5%,在各项收入来源中增幅最高。本市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有力,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离退休养老金标准;二是重点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三是聚焦“三农”,发放各类生产和生活性政策补贴,开展生活困难农户帮扶工作。多项措施共同促进居民转移收入较快增长,对于有效保障基本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一)居民消费支出延续反弹,农村居民消费恢复好于城镇。
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879元,比上年增长14.9%,与2019年水平比较,两年平均增幅3.5%。从趋势来看,2021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的居民消费支出两年平均增幅分别为2.1%、2.5%、2.9%和3.5%,呈现逐季回升态势,疫情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正逐渐趋于减弱。
分城乡看,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295元,比上年增长14.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05元,比上年增长23.1%。与2019年水平相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两年平均增幅分别为3.1%和10.1%,农村居民因消费结构中刚性需求占比更高,受疫情影响相对较小,恢复更快。
(二)消费八大类别全部呈增长态势。
2021年,本市居民八大类消费均有不同幅度增长,其中,居民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类支出主要受上年基数较低影响,增幅回升明显,比上年较快增长28.6%、27.9%和23.4%;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主要是生活必需品,具有刚性特征,平稳增长5.8%、7.5%和12.3%。
从两年平均增幅来看,居民八大类消费呈现七升一降。教育文化娱乐支出由于受到疫情和“双减”政策的双重影响,两年平均增幅依然为负,下降7.4%。
(三)多种因素共同促进居民消费逐渐恢复。
2021年,本市居民消费在多种因素下,逐渐有序恢复。一是居民就业和收入的总体平稳是消费恢复的基础因素。二是本市开展“五五购物节”、“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体育消费券等系列活动,在提振消费信心和释放消费需求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三是今年“618”、“双十一”等电商大促力度优于往年,刺激线上消费。四是市民留沪过年、五一及十一等节日消费也是促进本地消费增长的直接因素。
[1]注:因2020年样本轮换以及口径调整,2021年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和人均转移净收入增幅为同比口径测算增幅,不可两年金额直接计算。
原文链接:https://tjj.sh.gov.cn/tjfx/20220117/84dffd93cbe3486d8dda224d824828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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