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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巧用“二维码”融创“执法+普法”新方式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为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推动执法和普法相融合、法律事务告知与案例警示相结合,发挥法律事务告知的普法功能和法律效果。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在原《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上增设“统计违法案例合辑”二维码,将普法融入执法中。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统计机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办法》,持续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途径,精准送法上门、送法入企,提升统计调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守法意识。

  

  2022年,为有效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精细化建设年”对统计法治工作各项要求,规范内蒙古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性质认定、条款适用和处罚处理,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新《行政处罚法》适用,按照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公布的统计执法检查指标,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局与相关专业研究会商,定期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在内蒙古统计微讯和内蒙古统计官网公布统计执法检查发生的真实案例,提高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对违法的认知程度。目前,栏目关注度和浏览量逐月提高。

  

  同时,自治区统计局通过工作调研、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等发现,一些统计执法机构和人员存在统计法律适用不精准、处罚处理缺乏经验及畏难等情况。自治区统计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统计方法制度,深入精准地阐释统计执法要旨、统计方法制度把握、定性裁量理由和法条法规适用,提供了处罚处理同类统计违法行为的样板标尺,回应了统计执法实践中广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力提升全区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指导性案例的公布,释放出自治区统计局对统计违纪违法“零容忍”的强烈信号。陆续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不断对内蒙古各级统计机构在工作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回应和解答。实践中,各级统计机构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通过对标对表指导性案例,有效提升统计执法工作的精准性。截至目前,已推出指导性案例16期,涉及7个专业8个重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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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gzdt/202208/t20220823_2108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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