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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向菏泽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时间:2022-08-31

  根据统计督察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山东省统计局于2022年5月13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向菏泽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尊考主持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菏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元科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第1统计督察组副组长,省统计局总经济师、一级高级主管宫照华和有关负责同志,菏泽市直有关部门及延伸督察地区负责同志、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山东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于2021年11月对菏泽市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专项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菏泽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化统计改革,推进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较好地发挥了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督察发现,菏泽统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够扎实有效,落实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征求上级统计部门党组意见有关规定不细致。二是县级统计局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乡镇统计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有力。三是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不及时,存在涉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四是个别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问题。督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菏泽市委、市政府。

  督察组向菏泽市委、市政府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抓好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推进力度,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主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有关整改情况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

  聂元科代表菏泽市委、市政府接受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并对督察组给予菏泽统计工作的指导帮助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肯定了菏泽统计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意见,既是一次科学指导,更是一次有力鞭策,菏泽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他强调,菏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整改措施、严格的工作作风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更好为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纠正统计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二是要坚持党政同责,确保整改工作高位高效推进;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见底清零;坚持长效长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跟踪督导,对整改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三是要以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深化统计改革、促进统计创新、推动统计发展的强大动力。

  


原文链接: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22/5/24/art_6187_10296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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