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数量快速增长 市场活力不断激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一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8-26
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是构成社会经济活动的最主要单元,也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要载体,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数量和结构变化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特点。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所有制结构主要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单位以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党政机关为主,数量较为稳定。改革开放后,特别是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单位数量快速增长,包括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在促增长、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注册日趋便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激发,单位数量进一步呈爆发式增长。
一、单位数量快速增长
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我国单位数量相对稳定,增长较为平缓;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发展,单位数量迎来快速增长。以工业企业为例,1978年,全国共有工业企业34.8万个,比1957年增长了1.1倍;到2017年,工业企业增加到371.3万个,比1978年增长了9.7倍。
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全面查清了各行业的单位底数,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法人单位440.2万个。2017年,单位数量增加到2200.9万个,是1996年的5倍,21年间年均增长8.0%。其中,1996年到2012年期间,单位数量从440.2万个增加到1061.7万个,增速较为平稳,年均增长5.7%。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和推进,单位数量呈爆发式增长,2012年到2017年期间,单位数量从1061.7万个迅速增加到2200.9万个,年均增长15.7%。
二、经济活动日益多元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我国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大量涌现,经济活动日益多元化。我国第一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国家标准于1984年发布,当时共有668个行业小类,在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行业小类已经增加到1381个。
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占比稳步提高。随着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我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第三产业的支撑作用日益突出。1996年至2017年期间,第二产业单位数量的比重不断下降,从34.8%下降到21.5%;第三产业单位数量的比重稳步增长,从63.8%增加到70.9%。随着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规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速增长,带动第一产业单位的比重从1.4%增加到7.6%。
现代服务业单位数量迅速增长。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各行业单位数量增速出现分化,制造业单位数量增速相对较低,现代服务业单位数量迅速增长,占比显著提高。1996年至2017年期间,制造业单位数量从125.6万个增加到348.4万个,但占比从28.5%下降到15.8%。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数量快速增长,从68.2万个增加到625.2万个,占比从15.5%增长到28.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单位数量增长最快,从2.0万个增加到71.9万个,增长了34.3倍,占全部单位的比重从0.5%提高到3.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单位数量从4.2万个增加到103.5万个,增长了23.6倍,占比从1.0%提高到4.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单位数量从9.7万个增长到224.2万个,增长了22.2倍,占比从2.2%提高到10.2%。
三、区域分布日趋协调
东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过半,中西部地区单位加快发展。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东部地区率先引领发展,单位数量迅速增长,1996年,东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为44.2%,到2012年进一步提高到54.4%,之后占比基本保持稳定。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在1996年到2012年期间单位数量占比有所下降,但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的深入推进,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后发优势明显,十八大以来单位数量开始加快增长,占比有所回升。中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从2012年的19.1%增加到2017年的21.1%,同期西部地区单位数量占比从19.2%增加到19.5%。
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单位增长迅速。京津冀地区单位数量从1996年的35.0万个,增加到2017年的231.2万个,增长了5.6倍,占全国的比重从8.0%上升到10.5%。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单位数量从1996年的99.7万个,增加到2017年的550.6万个,增长了4.5倍,占全国的比重从22.6%增加到25.0%。
四、企业在法人单位中占主体地位
企业成为法人单位的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企业发展状况是反映国家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数量总体上呈快速增长的势头,在全部法人单位中的占比不断提高。1996年,全国共有企业262.8万个,2017年,企业数量增加到1809.8万个,增长了5.9倍,年均增长9.6%,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59.7%增加至82.2%,提高了22.5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通过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从源头上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企业数量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从2012年的828.7万个迅速增长到2017年的1809.8万个,5年间增长了118.4%,年均增长16.9%。
机关和事业单位占比显著下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政府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力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1996年,全国共有机关28.1万个,2017年下降到25.5万个,减少了9.0%。同期事业单位虽然数量上略有增长,但由于企业数量增长较快,比重下降明显。机关和事业单位合计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1996年的20.2%下降到2017年的4.9%。
五、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在发挥公有制主体作用和控制力的同时,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开始蓬勃发展,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数量减少、质量提高。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大多数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从登记注册类型看,1996年,国有企业44.2万个,2017年减少到13.3万个。国有企业虽然数量上有所减少,但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坚力量的定位没有改变。在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方针的指引下,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并集中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私营企业比重上升。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不断发展的过程,企业数量显著增长。从登记注册类型看,1996年,全国共有私营企业44.3万个,2017年增加到1436.9万个,增长了31.4倍,年均增长18.0%,私营企业占全部企业数量的比重从16.9%增加至79.4%。从控股情况来看,2017年,私人控股企业1620.4万个,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为89.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稳步增加。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无到有,数量稳步增加。从登记注册类型看,1996年,全国共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7万个,外商投资企业5.4万个,2017年,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0万个,外商投资企业13.7万个,分别增长了1.3倍和1.5倍。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法人单位蓬勃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推动各类单位健康发展。
(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