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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局再次全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做好“三者”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 时间:2024-11-26

  

  11月18日下午,揭阳统计讲堂第八期聚焦新修改《统计法》,再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组书记、局长林春雄作总结讲话,强调要积极主动做《统计法》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文辉作专题辅导。

  一是做《统计法》的学习者。全局干部职工不仅要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更加要注重自身的统计法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持之以恒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

  二是做《统计法》的宣传者。一以贯之弘扬依法治统精神,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统计部门工作者、部门统计人员、广大调查对象、社会公众”五个群体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利用重要时点,如即将到来的“12·4”“12·8”,发挥市、县、镇三级力量,组织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再此掀起统计法宣传热潮。

  三是做《统计法》的践行者。自觉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充分尊重统计的客观性,把统计法律制度作为自己完成各个统计环节的行为准则,贯穿到日常统计月报、年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切实依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深刻践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统计“铁律”,旗帜鲜明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原文链接:http://stats.gd.gov.cn/gdys/content/post_4582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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