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4-11-26
11月15日,辽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统计法,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工作效能,扎实推动辽宁省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辽宁省委书记郝鹏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作专题辅导。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辽宁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会议。
会上,毛盛勇结合参与统计法修改的亲身经历,对新修改的统计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认识理解,加强了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掌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次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制度成果,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统计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辽宁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真实性原则,进一步完善统计法规体系,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经济发展成果经得起检验。要全面加强统计监督,对统计造假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不断强化统计成果运用。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相关领域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为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统计保障和有力信息支撑。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各市市委书记、市长,省委职能部门、省政府组成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tjgz/tjyw/202411211518466409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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