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省普查工作高质效实施。12月29日,省经普办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省五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局长康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经普办主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普查前期工作,通报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汲取好经验好做法。并就普查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级经普办在正式普查阶段,重点关注和重视的16个方面问题,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准确可靠,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紧压实部门和地方责任,高效统筹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各专业处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全体普查“两员”辛勤付出,普查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正式普查登记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推动“五经普”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要扛牢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检查,做到指挥有方、组织有力、协作高效、工作规范、标准严格、作风扎实、保障到位;二要加强培训,强化“两员”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做好“两员”培训,提升普查队伍业务能力,督促落实好经费保障,提升“两员”队伍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三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声势。多形式开展普查告知,消除普查对象顾虑,挖掘鲜活材料,讲好普查故事;四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质量。严格落实普查方案规定,严格执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落实好普查登记即报即审要求,确保数据采集工作质量过硬,严防数据造假;五要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关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通知要求,抓好普查数据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种风险,营造良好普查社会舆论环境。
省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高平,各市、州统计局局长,省各专业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普查中心全体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tjj.qinghai.gov.cn/tjWork/surveyDynamic/202401/t20240102_313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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