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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 时间:2024-10-31

  

  10月9日,潮州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黄文海发挥“头雁”效应,带领参会人员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对《统计法》新修改之处和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释解读。同时,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的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统计保障》进行学习,就统计系统如何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统计法》做出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通过潮统智汇讲堂等方式继续加强学习,切实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立法原意、主旨要义,准确把握统计法科学性、人民性、系统性特征,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统计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要准确把握重要内容。本次《统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围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等方面新增3条、修改21条,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围绕统计指标核算体系、新经济纳统覆盖、现代信息技术等修改条款进行对比学习、深化学习、重点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依法履行职责,厚植统计法治思想根基,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三要全面抓好贯彻实施。做好统计系统、部门及公众的学习宣传,“内化联动”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贯彻落实,通过党组会、局务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潮统智汇讲堂等方式,在局机关掀起学习热潮;利用新媒体平台、送课进党校、“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日常数据核查和双随机抽查等,向涉及部门、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




原文链接:http://stats.gd.gov.cn/gdys/content/post_450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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