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局专题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统计信息网 时间:2024-10-31
10月10日,韶关市统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党组书记、局长杨水养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盛福、李春城参加,局干部职工列席。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省有关会议和市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学习《若干规定》。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若干规定》文件精神,结合统计专题调研情况,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若干规定》的出台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是继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印发的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
会议要求,一是精简统计分析信息。业务人员撰写的统计分析信息要直奔主题、简洁明了,严格控制文稿字数,特别是对即将开展的经普资料开发,要突出短平快的标准。二是精简业务会议和培训。要践行厉行节约原则,对各类统计业务会议和培训实行“两减一合并”(减少会议次数、减少会议经费,会议能合并开的尽量合并开,能视频开的不集中场地开),充分利用视频系统组织会议和培训。三是提高基层调研效率。要尽量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下基层调研,提前规划好调研线路,明确好调研内容,统筹好陪同人员。四是精简相关考核事项。不再牵头实施市对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的监测和考核。按照市百千万办要求,不再开展县域镇域经济考评排名。优化全局干部量化考核办法,减少考核事项,简化考核程序。
原文链接:http://stats.gd.gov.cn/gdys/content/post_4509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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