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向锦州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统计局于4月17日向锦州市反馈了2023年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玉宏参加反馈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锦州市委副书记汪立坤作表态发言,副市长宋晓东主持会议,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组成员及锦州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锦州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锦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锦州市落实落地,着力在深化统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推动统计工作高位求进、创新发展,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自觉显著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纪法观念明显增强,统计监督合力进一步凝聚,统计数据质量总体提升。
督察发现,锦州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有欠缺。三是统计基层基础较薄弱。四是部分被检查单位数据质量存在差异。
督察组向锦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五是压实统计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受刘克武书记、王心宇市长委托,汪立坤代表锦州市委、市政府向督察组对锦州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精准有力,锦州将不讲条件照单全收、不留死角全面认领、不打折扣落实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将补齐思想差距和补齐工作短板双轨并行,共治共建。三是坚决确保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以真实的统计数据、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锦州在新时代的“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tjgz/tjyw/202404251042283857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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