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向铁岭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统计局于4月17日向铁岭市反馈了2023年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永平参加反馈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铁岭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飙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立伟主持会议,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组成员及铁岭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日,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铁岭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铁岭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铁岭市落实落地,着力在深化统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推动统计工作高位求进、创新发展,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自觉显著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纪法观念明显增强,统计监督合力进一步凝聚,统计数据质量总体提升。
督察发现,铁岭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仍有差距。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方面不够到位。三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不够扎实有效。四是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案件处理还有不足。
督察组向铁岭市委、市政府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发挥统计执法震慑作用。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的查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五是压实统计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李文飙向督察组对铁岭统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督察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直指要害,一定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一是要快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业力量,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加强督办,全力以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督察整改合力,对标反馈问题一抓到底,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三是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铁岭市统计工作的思想成果和制度成果。
原文链接:https://tjj.ln.gov.cn/tjj/tjgz/tjyw/202404251043243702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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