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外经处解读】前三季度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 时间:2024-10-31
前三季度,全市深入实施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加快增长,新型、绿色商品保持增长,部分实体经济增势明显,餐费收入平稳增长。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加快增长。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带动下,9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当月增长23.7%,前三季度累计增长12.3%。
智能产品和绿色商品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零售额同比增长2.5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增长22.0%,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8.5%,好于全市零售业平均水平。
部分实体经济增势明显。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折扣店、购物中心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5.3%、8.2%。
餐费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餐费收入同比增长4.0%,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2.0倍。
注释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原文链接:https://stats.tj.gov.cn/sy_51953/jjxx/202410/t20241024_6760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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