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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21—2023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统计信息网 时间:2024-10-31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已对2021—2023年1-3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21—2023年1-3季度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21年1季度

  9013.1

  17.6

  2021年1-2季度

  19268.2

  13.9

  2021年1-3季度

  29778.4

  11.1

  2021年1-4季度

  41045.6

  8.8

  2022年1季度

  9456.1

  4.8

  2022年1-2季度

  19429.6

  0.7

  2022年1-3季度

  30040.9

  0.8

  2022年1-4季度

  41540.9

  0.7

  2023年1季度

  9970.7

  3.1

  2023年1-2季度

  20666.7

  5.5

  2023年1-3季度

  31797.5

  5.1

  

  注:

  

  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在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后,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

  

  2.上表中修订的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前三个季度的地区生产总值。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021年1-4季度修订数和2022年1-4季度修订数已分别于2023年1月和2024年1月发布。

  

  3.表中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计算。

  

  

  北京市统计局

  2024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tjj.beijing.gov.cn/zwgkai/tzgg/202407/t20240708_3740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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