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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时间:2023-12-23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保障执法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单位联合自治区统计局、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共同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为期7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回彬 联系电话:0991-2896430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邮编:830000 电子邮件:5851183@qq.com

  传真电话:0991-289015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或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参与和支持!

  

  

  

   兵团统计局

   2023年12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220定稿.doc

  


原文链接:http://tjj.xjbt.gov.cn/c/2023-12-20/83156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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