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12-23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保障执法公平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共同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为期7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扎吾列 联系电话:0991-2667286
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99号
邮编:830002 电子邮件:748288736@qq.com
传真电话:0991-887643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或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参与和支持!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tjj.xinjiang.gov.cn/tjj/wjtz/202312/32f6ee1b7ac241db878baa5bb2e18fb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