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统计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动态 > 正文

柳州市统计局持续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11-25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调查基础,规范工作规程,提高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和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印发的《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以及自治区统计局《2023年广西农村统计数据核查方案》要求,柳州市统计局组成农村统计数据核查工作组于10月底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工作组到城中区、柳北区、北部生态新区、柳南区、鱼峰区5个城区8镇16个行政村实地开展核查工作。

  工作组主要查看各县区、乡镇、村级统计机构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培训情况、农林牧渔业报表填报质量,核查农村统计数据采集流程是否规范、基层农业统计报表是否齐全、相关数据佐证材料是否收集完善、统计台账或统计资料的保管是否规范和完整,并抽选当地主要农产品的面积、产量数据开展实地核查,对比查看上报数据是否存在差异。核查期间,工作组还实地调研了解柳州市四大城区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通过此次核查,工作组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城区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现场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督促各级统计机构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扎实完善统计资料,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切实提高柳州市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原文链接:http://tjj.gxzf.gov.cn/gzdt/sx_274/t1751401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