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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统计局深入学习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 “四措施”扎实做好妇儿两纲统计监测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11-05

  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于9月28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10月20日,自治区统计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统计局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措施”扎实做好“两纲”统计监测工作。

  一、举办培训班,提升“两纲”统计监测能力

  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举办全区“两纲”统计监测业务培训班,对盟市统计局建立“两纲”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做了工作部署,详细讲解了各项指标含义、计算方法、计量单位和数据来源,对部门和盟市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解答,切实提升全区“两纲”统计监测能力。

  二、修订“两纲”统计报表制度

  自治区统计局积极开展《内蒙古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统计年报)》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统计监测源头数据质量。同时要求盟市统计局根据“两纲”目标任务,建立本盟市“两纲”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及统计报表制度,使统计数据收集、审核更加规范、真实和准确。

  三、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多方合力

  自治区统计局作为自治区“两纲”统计监测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统计职能部门作用,加强与统计监测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协调统计监测各项工作。一是与自治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就统计指标、计算方法、统计口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二是与自治区妇儿工委紧密配合,及时互通情况,保证“两纲”统计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自身责任,提高统计分析质量

  强化统计部门责任,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撰写2022年内蒙古妇女儿童纲要统计监测报告,切实提高统计分析水平,确保数据分析准确透彻,表述严谨得当,对策建议科学合理,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推动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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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gzdt/202310/t20231030_2401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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