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聚焦财政业务规程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提质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9-24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聚焦《地方预决算公开规程》和预决算公开操作指引要求,紧扣信息公开“四性”,充分发挥部门主导监管作用,严格落实部署,全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质效。
一、强调真实性,规范数据源头质量,夯实公开基础信息
预决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是公众知情权实现的基础。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致力“三个一致”,夯实基础信息。一是涉及公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与局人事、办公室等相关处室提供的“三定”方案、年度报告一致;二是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数据、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经费数据与预决算、机关运行和政府采购报表一致;三是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情况与年度项目自评结果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一致。
二、强化准确性,规范公开内容细化,让公众了解收支细节
预决算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是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试金石。自治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三个细化”精确表达变动原因,让公众看得明白。一是细化公开标准,以部门为主导,对预决算公开信息的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二是细化公开内容,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细化公开到行政运行等约15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约52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约50项;三是细化差异原因,对公开中涉及的预决算数据原因分析、上下年度对比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表述。
三、注重完整性,规范公开内容全面,实现资金公开全覆盖
预决算公开信息的完整性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自治区统计局着力“三全”原则,注重公开内容、报表完整齐备,实现全覆盖。一是全口径公开。将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在预决算公开时准确填制;二是全方位公开。全面公开收支总体情况,包括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预算绩效情况15项内容84张报表;三是全过程公开。对“三公”经费细化到数量、人次、标准等过程数据。
四、提升及时性,规范公开时限,严把公开关键节点
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自治区统计局严把预决算公开时间节点,在本级财政下达决算批复后15日内部门完成所属单位的决算批复工作,并于20日内在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本部门官网同时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同时,为避免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完成公开工作,统一将公开时间提前1-2个自然日,有力确保了预决算公开事项的时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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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gzdt/202309/t20230918_238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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