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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普办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部署全区五经普宣传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9-17

  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创新宣传手段,着力提升经济普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扎实有效的宣传动员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效开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通知》强调,要宣传普查重大意义和部署安排;要广泛宣传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要深入宣传解读普查成果。

  《通知》要求,要大力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对象和内容、普查新特点、普查方式创新、依法普查有关要求。根据普查工作周期,加强宣传统筹策划,创新传播渠道,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开展宣传,确保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全区各地区、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形成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普查宣传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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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j.nmg.gov.cn/tjdt/gzdt/202309/t20230907_237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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