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三强化”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核查见实效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时间:2023-08-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自治区统计局结合劳动工资统计实际,采取规范制度建设、加大核查力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的方式,综合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核查见实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规范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文件精神及数据核查方案,自治区统计局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人口和就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召开直插旗县的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工作。做到数据核查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安排周密,重点突出。
二、强化工作思路,加大核查力度
一是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劳资统计人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平台核查、线上凭证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年报和季报调查数据进行认真核实。核查单位采取随机选取和重点选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对于数据波动较大、说明不规范、工作配合度不高等单位采取实地核查、现场指导的方式进行核查指导更正做实数据。二是及时对接工业、投资等专业,对专业上发现数据失实的单位,逐一确认劳资数据是否存在联动失实问题。三是对存在数据存疑、配合度不高等情况的单位定期开展数据核查“回头看”,帮助企业如实准确填报数据,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与执法检查联合开展整改。
三、强化基层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的源头在基层、工作难点也在基层。在建章立制、加大核查力度的同时,自治区统计局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培训考核、夯实源头数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巩固核查成果,持续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突出考训结合。采取逢训必考、考训结合的方式强化各级统计机构对报表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培训质量,特别是注重提高基层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认真开展实地调研,及时收集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整理下发问题解答材料,提升实际工作指导效果。三是充分调动调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让企业通过自查历史数据的方式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做实源头数据。四是转变工作指导形式,由核查企业转为指导统计机构核查,规范数据核查工作流程,确保核查过程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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