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局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4-22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有关工作要求,4月16日,西青区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西青区统计局有关同志对《条例》进行逐条分解,详细解读。局领导强调,当前是西青区创建文明城区的攻坚阶段,必须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文明统计人,为创建文明城区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要求,一要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自觉自愿自主将文明行为融入到日常行为中,融入到血液里,要用《条例》约束个人行为,时刻注意自己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二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与统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创文宣传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群团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三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宣传《条例》,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带头遵守,带头践行。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条例我遵行,携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把《条例》贯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