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宣传作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时间:2023-05-19
豫经普办文〔2023〕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各相关调查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1号)和《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2号)要求,为提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知晓度及影响力,河南省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宣传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5月17日-7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投稿人或单位将宣传作品报至当地普查机构,由当地普查机构审核把关后汇总报至省经普办投入产出调查组。上报作品需标明名称、作者、单位等主要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宣传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主题鲜明、内容新颖、语言生动、易于传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诗歌、散文、视频、图片等。
(二)作品内容应聚焦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重要作用、新特点、新内容等,可涉及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填写、数据审核、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等方面,为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高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河南省五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作品具有发布、信息网络传播等公益使用权,凡投稿人或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上述规定。
联系人:訾孟儒 0371—69699875
Email:sjhsc@ha.stats.cn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tjj.henan.gov.cn/2023/05-18/27448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