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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举办省级机关单位统计法治培训班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1-05

  10月30日,我省首次省级机关单位统计法治培训班成功举办,54个省级机关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周国强从充分认识依法统计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核心要义、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问题、当好依法统计的宣传员四个方面做了开班动员。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主要内容、与部门统计工作有关统计法律条款、当前统计工作暨统计法治工作面临形势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辅导。

  这次培训会既是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也是统计督察工作动员会,更是部门统计工作任务布置会。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周国强在开班动员中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第一时间将培训主要内容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积极推动本单位、本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二是根据《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明确承担本单位、本系统统计工作的有关机构或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三是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四是要根据《规定》精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

  首次省级机关单位统计法治培训班的成功举办,对强化省级机关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及依法统计法治观念,履行好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